據報道,當地時間周四,美國紐約一家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臺灣“邦交國”危地馬拉前總統波蒂佑5年零10個月刑期和250萬美元罰款。波蒂佑被控收受臺灣250萬美元賄賂款項,以維持“台危邦交”。
  波蒂佑今年62歲,於2000年至2004年擔任危地馬拉總統。他被控從1999年至2002年,收受臺灣當局五張50萬美元的支票,共計250萬美元,以維持“台危邦交”。波蒂佑將受賄款通過其在美國銀行的賬戶進行洗錢。2010年,波蒂佑被軟禁,去年被引渡至美國。根據美國法官的說法,考慮到波蒂佑已被軟禁的時間,他只需再服刑一年半。
  據報道,法庭宣判時身著黑色衣服的波蒂佑沒有任何反應。因為認罪表現以及向美國繳納250萬美元賄賂款,波蒂佑躲過了最高20年的刑期。
  危地馬拉媒體2009年曾披露波蒂佑家族向歐美轉移巨資詳情。據報道,波蒂佑家族曾於2002年8月至11月間向歐洲輾轉匯出200萬歐元(300萬美元)的密賬。此外,波蒂佑借前往聯合國為臺灣“發聲”,親自在美國兌現了第一張50萬美元本票,其餘兩張存入其妹愛德娜·波蒂佑設於貝裡斯的境外銀行OXXY戶頭。臺灣當局捐給瓜國“和平圖書館”計劃的款項中,兩張50萬美元支票由OXXY戶頭轉入“邁阿密國際銀行”。
  臺灣當局為維持“邦交”,已經向該國“援助”數百萬美元款項。危地馬拉總統奧托·佩雷斯·莫利納周三發表談話說,危地馬拉與臺灣“邦交關係”牢固,不應受到波蒂佑被引渡至美國這一事件的影響。本報綜合消息  (原標題:危前總統收臺灣賄款維持“邦交”被判6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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