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網訊 記者梁士斌 近日,交通運輸部、國家安監總局聯合發出的關於開展水上交通安全“打非治違”專項整治活動通知要求,重點整治“三無”船舶從事運輸、危險品謊報瞞報等行為。
  目前我國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船舶非法運營、船舶非法施工、非法渡運、內河船舶非法從事海上運輸、船舶管理公司“代而不管”、公司出借經營資質等違法違規現象,給水上交通運輸安全帶來重大隱患。
  通知指出,各海事管理機構要通過巡航檢查、現場核查、海事調查等手段,加大管理力度,徹查“三無”船舶非法從事運輸行為。一經發現,要聯合安全監管、交通、公安等部門進行扣留,要求船舶所有人按程序申請檢驗、登記。無法滿足安全要求的,可按規定予以拆解。對非法運輸獲得利益,交通港航管理部門要按規定予以沒收、處罰。
  海事管理機構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船舶進行施工和沙石運輸時,除應加強對相關船舶的處罰外,還應對相關施工項目責任方進行嚴肅處理,並將相關情況報告地方政府,通報項目業主及建設管理部門。對發現內河船舶非法從事水上施工、運輸的,一律責令回原籍,並要求船舶所有人做出承諾。
  通知指出,海事管理機構如發現船舶缺少營運、檢驗、登記等相關證書或證書無效的,應按照規定不得為其辦理進出港手續,並及時通知港口經營人,港口經營人應拒絕為該類船舶裝卸貨。海事管理機構要將相關船舶所有人、經營人、船舶列入重點監管名單。已獲取不當利益的,交通主管部門要對其進行處罰。
  托運人托運危險品通過水路運輸的應按照相關規定申請,並告知承運人危險品的種類、數量、特性和應急措施。對謊報瞞報行為應嚴格按照規定處罰。
  通知指出,對於“代而不管”公司,要堅決按程序收回其公司符合證明(DOC)及船舶安全管理證書(SMC);對“讓代不讓管”船舶,由船籍港所屬省級海事管理部門將其列入轄區“重點跟蹤船舶”,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至公司經營資質證書及船舶營運證簽發機關。
  同時打擊非法採砂、非法過駁。嚴禁漁船、農用船、“三無”船舶非法從事渡運,嚴禁船員無證駕船、渡船超載運輸。  (原標題:兩部門聯手開展“打非治違”專項整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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